向房产证说再见—— 上海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首日
  2016年10月8日,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,今天起,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。也就是说,从今往后,上海市民熟悉的那本绿色的《房地产权证》将停止发放,由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替代。各区现有的房地产交易大厅调整为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。新制度实施首日,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内人头攒动。按照“便民利民,充分利用已有资源”的原则,房地产登记受理窗口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手里窗口,具体办理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。按照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、登记证明继续有效,权利不变动,证书不更换。(摄影报道:《国际金融报》柏可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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